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公布,2022 年冬奥会或能一睹芳容

qer1232024-08-10 11:16:0524

商务部日前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公布了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区域: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据新华社报道,数字人民币已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开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将首先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以及未来的东京奥运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也就是说,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们或许可以在2022年的北京冬奥会上“见到它”。

事实上,央行早在2014年就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所,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2017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央行组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和中行、上海票据交易所等相关机构,联合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研发,并于2018年2月,上海票据交易所数字票据平台实验生产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2019年,央行召开下半年工作电话会议时要求加快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研发步伐。

那么,推出数字货币的背后原因是什么?

本期智库推荐国海证券和新时代证券的两份关于数字货币的研究报告,揭示数字货币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数字货币背后的逻辑。

1.数字货币原理及各国发展现状

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属于货币4.0阶段。货币是人类除了文字之外的又一重要发明,在经历了以物易物、金银本位之后,信用货币成为货币史上的重要飞跃。

其中,最初的易货贸易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由于其交易效率极低、供需难以对接、缺乏统一的价值衡量标准,极大地限制了人类的经济活动和贸易范围,逐渐被金、银等贵金属所取代。这种交易制度在货币发展史上花了相对较长的时间。由于存在自然损耗、币价不足、重量不足、以次充好、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以国家信用为背景的纸币——纯粹的信用货币开始出现。纸币不仅节省了发行成本,而且克服了贵金属货币携带不便的问题,极大地促进了近代历史上贸易的发展,并使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成为可能。

如果说纸币实现了信用货币从具体物象到抽象符号的第一次飞跃,那么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数字货币则实现了信用货币从纸质形态向无纸化方向的第二次飞跃。数字货币并没有改变货币背后的信用背书,而是改变了货币的存在形态。至此,货币完成了商品货币—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贵金属—信用货币—数字货币的演进。因此,货币存在形态的演进意味着货币体系的运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从商品货币向信用货币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

数字货币并不是电子货币的替代品。根据发行主体不同,数字货币可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民间数字货币。目前,数字货币尚无统一的标准和定义()。根据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定义,狭义的数字货币主要指不需要实体载体的纯数字货币;而广义的数字货币等同于电子货币,指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包括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

根据发行主体,数字货币可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数字货币。其中,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指央行以代表特定金额的加密数字串形式发行的法定货币,其本身不是物理实体,也不以物理实体作为载体,而是用于网络投资、交易和储存,代表一定数量的有价值数字信息;私人数字货币又称虚拟货币,由开发商发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监管,在虚拟社区成员之间流通,例如比特币()。

广义上讲,数字货币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完全封闭的货币,与实体经济无关,只能在特定的虚拟社区中使用,比如虚拟世界中的游戏币;二类是可以用实体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实体货币的货币,可以用来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比如已经推出的Libra;三类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与实体货币进行兑换的货币,既可以用来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也可以用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比如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的货币发展形态。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以“新投资、新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为主要特征的数字经济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虽然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8%,但数字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其中,电子元件、集成电路产量同比增长16%和13.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2%,电子商务服务业投资同比增长39.6%。

在经受住疫情带来的考验后,我国数字经济进入加速高速发展期,亟待实现数据、技术、产业、商业、制度的协同发展,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通过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激发数字生产力。数字货币是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是其具体的货币发展形态。

数字货币建立在复杂网络理论基础上,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充分体现不可篡改、加密安全等特点,实现底层数字货币、中层数字金融账户体系,覆盖央行支付体系、商业银行、非银机构等纵向总分账户体系,同时实现各国央行支付清算系统、顶层数字身份认证体系等的互联互通,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实现从传统货币体系向数字货币体系的转变。

最早的数字货币可以追溯到1982年,当时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和密码学家创立并推出了两种数字货币系统:E-Cash和。两种系统都基于Chaum的盲签名合约,可以使用户保持匿名且难以追踪。但当时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无法实现完全匿名,因此最终失败了。

1996 年,这位著名的肿瘤学家推出了 E-gold,以实物黄金为后盾。它大受欢迎,甚至有可能吸引数百个国家的 500 多万用户。不幸的是,该平台屡屡遭到黑客攻击,吸引了大量非法赌博交易,公司在 2009 年陷入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公司推出了这种通用数字货币,可以提供覆盖互联网交易平台的广泛点对点支付解决方案。它也是少数幸存下来的尚未加密的数字货币之一。时至今日,该货币仍然被广泛使用并被数百万人接受。同时,它也可以兑换成卢布、美元、英镑甚至比特币等法定货币。

2008年11月,中本聪提出比特币的概念,并发表了著名论文《比特币,一个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论文中首次出现了区块链,它可以在无信任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去中心化的电子交易系统。比特币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它利用开源区块链技术,将交易信息存储在分布式账本中,使得网络几乎不可能被破解;加之其点对点的传输,构建了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此后,比特币系统逐渐成熟,官方陆续发布了新版本,增加了许多功能。

2013年,以太币诞生,它是一种基于以太坊技术的虚拟加密货币,目前是仅次于比特币的第二大加密货币。以太坊基于区块链,与比特币类似,但使用的技术完全不同,是一个开源的具有智能合约(**)功能的公共区块链平台,双方达成合约即可执行。2010年至2014年间,比特币多节点挖矿和()诞生,并发挥挖矿的作用。2013年8月,德国承认比特币合法化。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货币虽然本质上不具备货币职能,但却对现行货币金融体系构成了巨大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各国央行都在积极研发或推动法定数字货币,早在2013年就提出了官方数字货币的概念,英国央行(BOE)2014年发布的报告明确以分布式账本技术(DLT)作为数字货币的分类标准欧易交易所,其中一类为加密数字货币,即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生成的数字货币,并指出比特币是史上第一种加密数字货币;

另一类是非加密数字货币,以为典型代表;随后,国际清算银行下属的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将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加密货币,并根据存在形态是否基于央行账户,将法定数字货币分为央行数字账户与央行数字货币。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提出的“货币之花”模型,明确了央行数字货币的概念,即央行数字货币是央行货币的数字化形式,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存放在央行保证金账户和清算账户中的数字资金。

▲“金钱之花”模型

数字货币和政府的关系相当复杂,各国政府既害怕又好奇。各国对数字货币的讨论、实验和试点仍将持续,因为一个经济体如果开始使用数字货币,将在全球产生溢出效应,因此全球各经济体将越来越关注这一新现象、新趋势。

1. 美联储计划。这是一种零售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按等值汇率(即汇率为 1:1)兑换美元。该货币协议与比特币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有一个具有特殊权限的用户(美联储),可以随意创建和撤销账本的使用权。第二,发行量不像比特币那样有预定的规则,而是可以像现金一样进行调整。

2、加拿大央行的项目。这是一个批发式央行数字货币。加拿大央行基于分布式账本构建了一个大额支付系统,数字货币就应用在这个系统中。近日在卡尔加里的内部演示会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们正在开发的加元电子版——CAD-Coin。这项代号为“CAD-Coin”的创新初衷,是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帮助央行发行、转移或处置央行资产。加拿大皇家银行、道明银行、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等几家加拿大主要银行都参与了该项目。

3、瑞典央行项目。目前,瑞典正在逐步向“无现金社会”转型。数据显示,瑞典纸币和硬币的数量自2009年以来下降了40%,居民更喜欢使用银行卡、智能手机和电子钱包来处理各种日常交易。随着现金使用量不断减少,瑞典央行正试图为人们提供一种不经过零售银行等中介机构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它必须能够用于小额购买。由于尚未确定使用哪种技术,因此可能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存款货币单位(即个人直接在央行开户,而不是在商业银行开户),另一种是零售央行数字货币。

▲海外国家或组织数字货币最新动态

每个国家的金融体系、货币政策体系都不一样,是否有必要采用央行数字货币利率这一新的货币政策工具okx,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海外国家也不愿失去在数字货币上站稳脚跟的机会,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规时常变化,时而宽松,时而严格。

国际清算银行。2015年11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央行数字货币对支付、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报告,详细阐述了数字货币作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响。2018年3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央行数字货币对支付、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报告,对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进行了分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7年6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金融科技行业发展报告《数字货币》,对如何有效监管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及其所依托的数字货币提出了建议。2018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与二十国集团(G20)联合发布中期报告《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建议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所形成的数字资产交易信息进行监管。

英国。英国财政委员会对加密货币进行了评估,并得出结论,加密货币目前不会对英国的货币或金融稳定构成风险。然而,加密货币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风险,任何购买加密货币的人都应该做好失去所有资金的准备。

日本。作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日本政府对数字货币的态度非常积极。日本自去年起对数字货币交易免征消费税,承认数字货币的合法性和货币属性。2017年,日本开始实施《资金结算法》,承认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此后,日本金融厅(FSA)颁布《支付服务法》,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实施全方位监管。所有在日本运营的交易所都必须获得财务省和FSA的许可。

新加坡。在新加坡政府对金融科技“不追求零风险、不扼杀技术创新”原则的指导下,新加坡积极发展区块链技术,积极推动数字货币的发展。新加坡是亚洲最支持数字货币发展的国家之一。由于新加坡积极良好的制度环境,许多交易所选择在新加坡开展业务,例如与新加坡政府密切合作。

2020年3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正式公布了支付服务经营牌照豁免公司名单,名单上的实体在豁免期内获得了特定支付服务或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牌照及经营权,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宝、亚马逊等大型机构的新加坡实体均在名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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