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点击手机操作App,每天就能发财。
如此高端的平台谁能不爱呢?
2月23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起诉的袁某、陈某等6人因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一案宣判。被告人袁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陈某等5人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三个月欧易交易所,并处罚金一万元。一审判决后,袁某不服,提起上诉。8月11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些诈骗记录
2021年7月,南通市民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认识了一位名叫“老沈”的网友。“老沈”自称是一名股票老师。一天,周某被“老沈”拉进一个微信群,每天在群里听“老沈”讲股票知识、炒虚拟货币赚钱的方法。随后,“老沈”让周某安装了一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App,并在群里晒出数张炒虚拟货币获利的截图,让周某十分兴奋。按照“老沈”的安排,周某在群里加了一名金牌专员欧易交易所,往专员提供的银行账户转入3万元,在平台上购买了1000个虚拟货币,并成功提现。周某此时彻底放心了,心想这个平台很正规,能赚钱。
2021年8月,“老神”在群里称,又一款虚拟货币即将上市,三倍收益,现在就可以低价认购。周某立即行动,花费巨资购买该虚拟货币,等待“上市锁仓”一周后再卖出。解锁当天,周某正准备卖出该虚拟货币时,发现App打不开。周某惊恐不已,浑身冒冷汗,随后意识到这是骗局,立即报警。此时,周某已在这家交易平台投入了700多万元。
2021年9月,袁某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10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周某购买虚拟货币使用的App是否为真实存在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起诉审查阶段,崇川区检察院依托南通市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电子数据实验室,自行补充侦查,对袁某手机内的电子数据进行恢复、提取和修复,对手机内袁某与供货商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分析判断。
检察官整理电子证据发现,袁某自2020年12月起便开始与其上游供应商探讨诈骗模型,并于2021年7月至8月间制作APP供上游供应商用于诈骗,并配合上游供应商关闭服务器、删除服务器数据。陈某等人根据袁某要求,更改图标、修改文字、修改后台服务器数据及服务器端口链接、隐藏或删除验证码功能,并根据袁某提供的源代码增加人工客服链接入口及操控机器人。
“平台显示的虚拟货币K线图是交易机器人制作的虚假数据,可以通过后台随意修改。”负责该案的检察官发现,这款APP根本没有任何虚拟货币交易功能,平台也没有资金流入入口,受害者在平台充值进行虚拟货币投资时,其实是在向骗子的账户转账。
部分转会记录
检察院认为,袁某明知他人利用虚假网站实施诈骗,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牟取不法利益,致使全国多名受害人被骗取资金达1642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陈某等5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22年2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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