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栋数字资产:上海探索数字资产交易的新突破

qer1232024-06-06 10:20:1866

数字资产是数据要素产业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块链商业模式的成果之一,是高价值数字产业的新赛道。在《关于构建数据基础体系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和《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强调“建立可信数据流通体系”的背景下,《上海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虚拟数字资产等领域数字化转型和数字技术应用探索”,为上海探索数字资产交易提供了支撑和需求。 此次,上海数据交易所制定《上海数据交易所数字资产交易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作为我国数字资产价值实现的最新探索,不仅为数字资产发行主体提供了展示、登记的入口,也为市场参与者的流通、交易行为提供了规范引导,以科学的制度设计和严密的基础设施,在数字资产交易的合规探索和风险防范方面又迈进了一步。

一、《规范》的核心结构和主要内容

上海数据交易所于2024年2月18日启动数字资产交易试运行,并提前开展数字资产交易的制度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研究准备工作,支撑相关实践活动。

(一)上海数据交易所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板块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目前,已有部分数字资产在上海数据交易所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交易,如光明随心鼎发行的“龙耀追光,一令通光明”、高光时科发行的“北京CBD国际集团——全国首批数据资产上市纪念章”、《为星星的孩子点亮光明——首届自闭症公益主题》数字资产等。这些数字资产的流通交易受到市场密切关注,多数一上市便被抢购一空,助力了数字资产的流通和价值创造,赋能了发行方的品牌提升欧意交易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试运行期间,上海数据交易所甄选优质数字资产进入交易市场,对发行方、数字商户等交易参与方采取邀请制入市。

(二)标准主要内容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一直是上海相关实践的显著特点。《上海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强调数据交易场所应当依法制定与数据交易活动相关的交易规则和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上海数据条例》第六十七条也强调“数据交易所应当制定数据交易规则和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上海数据交易所推出数字资产领域首部自律规则,用科学的制度设计来规范和引导数字资产的业务实践需求。

《规范》共33条,分为“总则、交易参与人、交易流程、自律管理、附则”五章。核心内容包括:第一,明确数字资产交易参与人的范围和责任;第二,明确数字资产交易的前提条件;第三欧意交易所,明确保障交易安全有序的支撑制度;第四,明确上海数据交易所对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规范与监管。总体来看,《规范》内容齐全,制度设计可行,为数字资产交易提供了一套整体性、框架性、引领性的自律规范,将助力上海数据交易所打造生态完善、交易便捷、运行规范有序的数字资产交易市场。

上海数据交易所不提供数字资产发行平台,仅为发行人提供展示和登记服务。根据规定,发行人应依次完成发行登记和交易登记,相关数字资产方可进行展示并后续流通。整体业务流程如下:

发行阶段,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平台,向上海数据交易所申请在数字资产发行登记系统完成发行登记,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数字资产发行登记证书,相关发行信息将在中国数字资产网展示。发行后,首批购买者即可在发行平台上购买数字资产。

在交易阶段,获得发行登记证书的发行人可申请相关数字资产交易登记,经上海数据交易所审核符合交易条件后,方可取得数字资产交易登记证书,数字资产方可进入数字资产交易市场;交易双方在数字资产交易市场开立交易账户后,方可开展数字资产交易活动。

这些规则的出台,配合数字交易所基础设施体系,有效促进了数字资产交易的平稳运行,为数字资产交易的试运行提供了保障。

2.标准化是上海数字资产流通和交易行为规则的转变

数字资产是数据要素价值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资产的流通和交易是数据要素市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赋能实体经济具有积极作用。数字资产交易试点是落实国家数据要素发展的大胆探索,是上海地方政策引导下的必然结果。2022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上海培育“元宇宙”新赛道行动方案(2022-2025年)》,明确提出“在上海数据交易所试点开设数字资产交易板块,培育健全数字资产要素市场”;上海市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印发《基于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也支持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结合实体经济的数字资产上市发行和流通交易机制。

3. 法规强调数字资产的商品属性

在国家层面,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提出“严厉打击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金融活动”。在此背景下,我国数字资产与国际公链上的加密资产不同,国际公链更多是在探索加密货币、去中心化金融(DeFi)等金融领域的数字资产应用,而我国严防投机风险,明确禁止加密货币发行和交易,坚决遏制数字资产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上海数据交易所在严格遵循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积极探讨、推动数字资产交易自律规则。

其中最基本的举措之一,就是将数字资产定义为商品,强调数字资产的价值,虚实结合,尽量降低其风险潜力。“虚实结合”是上海发展元宇宙产业的价值取向。例如,《上海培育元宇宙新赛道行动计划(2022-2025年)》强调要把握“元宇宙”虚实映射、虚实互动、虚实融合的演进方向,提升实体经济的生产效率。《规范》紧扣“虚实结合”理念,立足数字资产的商品属性,强调数字资产交易在实体经济中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基本目的,并为此设定了类似一般商品的交易规则。

具体而言,《规范》第三条规定“数字资产是具有创造性投入、价值性和可交换性的数字商品,具有加密性、唯一性、可追溯性等特点”。一方面,这表明数字资产由发行人通过发行平台区块链铸造,并基于区块链在数字资产存储账户之间实现交割;另一方面,从数字资产类型的分类可以看出,以品牌营销、纪念为主要功能取向,向发行人和交易双方强调数字资产的功能在于使用而非投资,从源头上避免数字资产在流通、交易、品牌营销中可能出现的以虚假信息操纵市场等不当行为,维护交易市场的稳定。现阶段,数字资产以品牌营销为主,发行人可借此提升品牌影响力。 发行方不仅可以通过数字资产的流通增加公司的声誉,还可以通过设置买家权益吸引潜在客户,最终助力公司实体产业的发展,这是数字资产流通交易增强实体经济的重要体现。

4.规范并注重交易风险的安全控制

风险防控是监管的基本原则,这不仅体现在对数字资产商品属性的界定上,也体现在具体交易规则的设定上。《数字资产交易管理规范》对每个交易参与方提出了不同的风险控制要求:

在风险防控方面,上海数据交易所在审核开户信息、用户权限时有告知交易风险的义务,并应建立保证金制度,防范交易风险;发行机构、数商有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数字资产信息,并充分披露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交易双方应完成全面的适当性评估,确保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发行平台、区块链服务商等各类数商应从技术上保障数字资产可信交易。

在风险管理方面,上海数据交易所可对遭遇交易风险的相关交易参与人采取暂停、终止交易等措施;同时要求发行人在数字资产交易期间及数字资产生命周期内妥善安排托管或其他有效措施,维护交易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近年来,上海数据交易所不断建设和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构成了风险防控的基础。区块链技术作为元宇宙的底层技术之一,是实现可信交易的关键技术,是数字资产发行和市场交易的重要支撑,有助于发挥数字资产在实体经济中的作用。基于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数字资产可以实现客观计数,并可以记录和查询其全生命周期活动。技术基础的完善有助于实现可信交易,还可以通过去中心化的身份认证在确保交易安全的同时保护隐私。同时,数字人民币作为法定数字货币,可以作为链上合约的支付手段,简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技术基础的监管作用对数字资产的流通和交易构成了严格的限制,从根本上有助于规避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规范》注重交易秩序稳定,兼顾前端风险防控和后端风险处置,通过系统性制度创新,促进数字资产安全流通交易,最终发挥价值创造、品牌塑造、营销赋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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