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新生事物的发展必然伴随着高风险。长期关注数字经济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陈晓红委员发现,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利用虚拟货币作为交易媒介的传销、诈骗、洗钱、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愈发频繁,利用了区块链的匿名性。由于此类数字货币犯罪的轨迹横跨国内外,一般很难取证和预警防范。而且,在我国推进法定数字货币试点工作过程中,一些手机应用、境外虚拟货币也开始借“央行数字货币”之名进行传销、诈骗,普遍存在新的技术风险、支付风险、系统性金融风险。
“这不仅使人民群众资金遭受损失,还会削弱我国资本管控能力,为非法金融活动创造条件,危害国家金融安全。”陈晓红委员建议,应加快数字货币风险监管顶层设计,统筹发展数字货币风险监测预警、风险分析评估、协同处置等前沿技术;建立高效一体化风险防控专业队伍和协同联动的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数字货币运行中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决策机制,建立多专业领域专家组应急决策机制;加快数字货币监管标准和技术流程研究出台,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国民金融风险知识教育,提高全民金融风险意识。
二要重点建设全球部署、全程跟踪的数字资产归集网络和监管平台,完善数字货币交易追溯、信息共享和隐私保护标准体系,完善数字货币安全风险评估、情景模拟和智能分析体制机制,构建全国一体化的数字货币安全联防联控体系。
陈晓红委员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银保监会、公安部完善优化数字货币安全联防联控组织架构欧意交易所,为数字货币安全提供组织保障;完善数字货币安全联防联控基础设施okx,包括覆盖全金融行业的金融应用仓库、自动化半自动化检测工具、金融信息安全漏洞和病毒样本库等;构建全国一体化的数字货币安全联防联控机制,保障全国数字货币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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