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之花”模型研究报告:数字货币的定义及其内涵

qer1232024-05-02 02:10:0784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货币形态再次面临革命性的变化。 电子货币、数字货币的到来和普及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 从供给端来看,网络、移动通信、密码算法以及各种新技术的成熟为数字货币提供了环境条件和支撑; 从需求端来看,数字时代需要支持数字经济高效交易的硬通货。 然而,信息技术在推动货币形态演变的同时,也造成了货币概念的诸多模糊性,很容易引发误解。 概念层面的不一致很容易导致逻辑层面和实践层面的混乱。 本文提出基于国际清算银行(BIS)的“货币之花”模型,探讨数字货币的定义和内涵,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电子货币、虚拟货币等概念。

数字货币的定义及内涵

数字货币是指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货币。 它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将其称为“价值的数字表达”。 2018年,BIS下属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提出了“货币之花”的概念模型(见图1),从四个方面对数字货币进行分类和定义:发行主体(央行或非央行)银行)、货币形式(数字或物理)、可访问性(广泛或受限)以及支持技术(基于帐户或基于代币)。

在BIS“货币之花”中,央行数字货币堪称“花蕊”(对应深灰色阴影区域)。 它是一种数字货币形式,其发行者是中央银行。 其实现形式可以是基于账户的央行数字货币; 它也可以是非基于帐户的。 它是名称中记录的由特定密码学和算法组成的一串数字,可以称为基于值或基于令牌。 )央行数字货币。 根据应用场景不同,可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 前者用于银行间支付清算、金融交易结算等; 后者向公众散发。 因此,央行数字货币可分为CB结算账户(通用)、CB数字代币(通用)和CB数字代币(批发模式)三个领域。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将正在开发的央行数字货币定义为M0,因此可以对应《货币之花》中的CB结算账户(通用)和CB数字代币(通用)两个领域。

商业银行在央行的准备金一般采用账户制,因此对应于《货币之花》中的CB准备金和结算账户。 目前,私人数字货币对应的是《金钱之花》的私人数字代币领域,但基本通用,批发私人数字货币很少见。 虚拟货币传统上是由私人机构基于虚拟账户发行的,现在常指基于区块链发行的私人数字代币(通用)。

电子货币、虚拟货币、私人数字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

在现代金融体系中,货币与支付紧密相连。 支付工具是货币履行支付功能的载体和媒介。 支付要素通常包括渠道、参与者、支付指令和结算账户。 当支付业务由计算机处理时,这种媒介通常被称为“电子货币”,因此其概念覆盖面最广。 一方面包括央行发行的CB储备和结算账户,另一方面也包括银行。 该部门的存款货币及其衍生的银行卡、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工具。 后者往往有央行信用的隐性保证或存款保险制度的价值保证,因此流通范围广泛,是社会支付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 央行也将其纳入社会货币统计,即M1和M2。

《货币之花》中,银行存款、CB储备金和结算账户也被归类为数字货币。 因此,狭义的数字货币主要是指纯粹数字化、不需要实体载体的货币; 而广义的数字货币还包括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 由于广义数字货币概念的泛化,很多人指出数字货币并不是一个新概念。 金融体系中的大多数货币都是数字化的,是在央行发行基础货币和商业银行贷款过程中产生的。 事实上,上述基于央行和商业银行异构数据库中存储的账户的一对一余额数字,更多地可以被视为“货币数字”,而不是今天常说的“数字货币”。

目前人们关注的数字货币一般是指基于密码技术的特征结构而形成的富含多种隐藏信息的加密数字串。 它通常被称为“加密货币”。 过去,基于异构数据库中的账户余额,价值转移依靠后端清算、结算和账户系统来完成不同数据库中账户余额的增减。 然而,加密货币可以实现账户的松耦合,并且本身作为价值主体,通过加密签名技术实现所有权变更和真实性识别。 从效率上来说,与“货币数字化”复杂的后台清算相比,加密货币本身可以承载坚实的价值和相关元素。 一旦作为央行负债发行,就可以自由流向不同的数字生态系统,这进一步体现了数字化的力量。 “现金”功能。

有人说,现有的货币大多数都是记账货币的形式,数字货币并不是一种新的货币形式,而只是一种不同形式的记账货币体系。 严格来说,纸币也是一种简化的凭证式记账卡。 虽然本质上是记账卡,但其不同形式的存在是基于其满足一定市场需求的功能特点。 对于基于凭证的数字加密货币来说也是如此。 。 因此,我们不仅要关心不同货币形态的本质,更要关注其功能和场景。

20世纪80年代,随着网络社区的兴起,市场上出现了用于在社区中交易各种虚拟商品的虚拟货币,例如网络积分、游戏币以及社交网站发行的各种“代币”(例如Q币) 。 虚拟货币由私营部门发行。 根据欧洲央行的定义,虚拟货币是一种不受监管的数字货币,由其开发商发行和控制,并由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使用和接受。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公众用法币购买的网络虚拟货币只能在某些特定平台内流通,不能跨平台使用。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能兑换人民币,也就是说虚拟货币不能兑换。

自2008年比特币出现以来,虚拟货币一般指的是比特币、以太坊等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 这种虚拟货币在近两年比特币价格暴涨后所产生的财富效应,引发了很多人对各种虚拟货币的热烈追捧。 截至2017年底,市场上有超过1400种私营部门发行的数字货币。 由于私人数字货币缺乏内在价值,许多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将其称为虚拟货币。

数字货币包括私人数字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常被称为私人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非法定数字货币等; 法定数字货币通常被称为央行数字货币、央行加密货币、央行电子现金。 等待。

回顾整个发展过程,我们可以发现私有数字货币的概念在不断演变。 最初,私人数字货币的目的是成为真正的“货币”,因此国际上喜欢称其为货币、现金、黄金,如电子现金(ecash)、数字黄金(Bit gold)等。 2008年比特币诞生后,市场将各种Token(原意为代币或信号)统称为“代币”。 这些概念具有很强的误导性,很容易让人们相信这些私人​​加密代币是真正的货币。

从中文解释来看,货币可分为“货”和“钱”,两者都有各自的含义,描述了货币的不同功能。 “货”指商品。 古人将“货”视为财富,代表货币的价值储存功能。 例如,《周易》中说:“日中者市,为天下百姓所用,聚天下之货,交易出入,各得其所”。 “钱”是皮、帛的意思,代表货币支付手段。 例如《管子》中“珍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 如果按照经济学的定义,货币是指一种固定的、具有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它必须具备三大功能:交换媒介、价值衡量、价值存储。 在某些情况下,它还具有世界货币的功能。 这三种功能是有层次的:很多资产可以作为价值储存手段(如土地、收藏邮票、房屋、珠宝等),但一般不作为交换媒介; 当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同意使用某种资产作为价值储存手段时,该资产可以作为交换媒介; 只有当一种资产能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作为许多人之间的交换媒介时,它才能被视为一种价值尺度。 按照常理,无论货币是什么形式——金属、纸质还是由加密数字组成的信用符号,任何货币都必须具备以上三个层次的功能。

相比之下,目前的私人数字货币还不能完全满足需求。 在定价方式上,仅限于加密生态。 在实际社会商品交易中,私人数字货币并没有广泛用于定价。 尽管日本和澳大利亚有少数商户接受比特币支付,但实际交易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现实生活中,虚拟货币基本不存在流通。 在交易媒介方面,以私人数字货币为媒介的交易活动规模小、速度慢、成本高,且无法保证交易的即时终结性。 与支付宝等电子货币每秒30万笔交易的峰值相比,比特币每秒仅支持7笔交易。 从交易成本来看,无论单笔交易费用还是系统运营成本,私有数字货币都很难与当前的支付系统相比。 经常出现交易拥堵的情况,导致低额交易费用的支付长时间无法得到确认。 在价值存储方面,私人数字货币的价值缺乏普遍认可,不锚定任何资产,价格波动极大,投机性强,难以发挥价值存储的作用。 大多数人长期持有私人数字货币,希望其升值,很少将其用于流通。 如果任何货币的总量有限,市场流通量极其稀缺,就会导致严重的通货紧缩。 如果价格波动剧烈,就不会被用作货币。 价值尺度:商品贸易往往采用相对稳定的货币作为结算工具和价值尺度。 否则,在没有汇率风险对冲机制的情况下,贸易往往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 鉴于私人数字货币缺乏货币的基本属性,我国明确将其定义为虚拟商品,不具备法定货币的法律地位。 它还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

无论是纸币还是数字货币,与商品货币相比,都是符号货币,基础来源于信用。 第三方支付的电子货币实际上是从企业虚拟账户映射到商业银行存款账户,再映射到中央政府银行准备金清算账户的二次信任,持有者需要承担企业信用风险。 基于银行卡的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也蕴藏着商业银行破产的风险okx,需要国家信用通过隐性担保、最后手段、存款保险制度来对冲风险。 法定数字货币是数字化的人民币现金,以完整的国家信用为基础。 如果说民间数字货币试图以技术信用为基础,那么法定数字货币则是技术信用与国家信用相结合的最强信用货币。

“支付即结算”是法定数字货币的显着特征。 电子货币在隐私保护和匿名性方面存在缺陷。 法定数字货币可以实现可控、匿名的点对点交易,具有现金高效便捷、支付即时支付等优点。 优点:信息流和资金流自然融合。 无需后端异步清算、结算、对账。 通过加密签名转换,可以实现前端点对点的价值转移和隐私保护。 因此,法定数字货币将现金的点对点匿名性、效率和成本优势与电子货币的时间和空间优势结合起来。 其数字化特性还可以根据场景定制很多创新的商业模式,因此不失为对现有电子货币系统的有效补充和升级。 众所周知,目前大多数创新金融服务都是基于电子货币,而电子货币与银行账户紧密耦合。 金融服务的可用性受到账户渗透率的严重限制。 数字现金可以以手机钱包为载体,实现银行账户的松耦合。 利用移动网络的服务半径远大于银行网点的服务半径的特点,法定数字货币可以有效推动消除金融缺口、实现金融普惠的进程。

从内在价值来看,法定数字货币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 私人数字货币没有信用背书。 从使用范围来看,法定数字货币自然具有合法地位,在流通环境条件下任何人或机构不得拒绝; 而私人数字货币不具备合法的、普遍的赔偿性。 在价值规模上,国家信用保证了法定数字货币定价的稳定性; 而民间数字货币价值不稳定,可信度较弱。 从发行动机来看,私人数字货币往往追求社会接受度最大化或者利润最大化。 形成一定垄断地位后,可能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和潜在风险或损失; 法定数字货币代表国家信用和社会整体利益,能够维护经济整体利益并使其最大化。 除了三大基本功能外,法币还承载着货币政策传导、计量、调节等更多功能,而民间货币则侧重于其作为私人支付媒介的作用,不考虑国家调节经济的功能。 从业务结构来看,法定数字货币具有中心化特征; 而私有数字货币则采用以加密算法为核心的区块链技术,用相对较大的成本来处理双花、交易确认等问题,没有中心化机制的保护。 没有包罗万象的运营责任机制。

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是不同层面的概念

对数字货币的研究远远早于区块链技术的提出。 早在 1982 年,David Chaum 就提出了电子现金系统。 后来,业界将这项研究衍生的数字货币产品统称为“Jom Coin”。 区块链技术起源于中本聪2008年发表的论文,在很多部分技术上借鉴了以往电子现金系统的设计。 可以理解为基于共识机制在互联网上建立并集体维护的共享大账本。 因此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能等同于数字货币。 两者是不同层次的概念,不存在必然的绑定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抽调力量,研究央行数字货币的法律制度、技术路线以及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指出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只是央行数字货币的可选技术之一(见《中国金融》2016年特刊)。

从国际实践来看,各大央行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实验也持有类似的看法,如英国央行项目、加拿大央行项目、新加坡金管局Ubin项目、香港央行项目等。货币管理局项目欧意交易所,都发现了区块链技术领域的一些问题,并做出了大胆的改进实验。 区块链技术目前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性能和隐私保护,尤其是运行效率。 仍然存在重大缺陷。 至少在数字货币发行环节,其性能指标目前还无法满足大规模应用的需求。 在某些领域,为了分担中心化的压力,比如性能要求不高,区块链可以结合场景做一些定制化开发和商业模式创新。 同时,区块链在信任传递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目前在一些非数字化应用中得到应用。 货币的金融应用领域包括数字票据、供应链金融等领域。

总结与展望

简单来说,电子货币是指目前市场上流行的除现金之外的所有以存款货币为支撑的支付工具(银行卡、移动支付、网银、扫码支付等)。 虚拟货币用于指类似于Q币的中心化发行的虚拟权益; 现在主要指以比特币为首的非法定数字货币,通常被称为“私人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包括非法定数字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 法定数字货币是数字化的现金,也就是人民币本身。 现金是一种以纸质符号为基础的信用货币。 法定数字货币与其类似,是承载国家信用的加密数字符号货币。

技术进步始终推动着货币的变化。 作为一种新的货币形式,“数字货币”的概念和外延也在不断发展。 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货币的出现被视为货币形态的又一次重大革命。 如果我们抓住这一重要历史机遇,努力奋斗,中国就一定能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实现伟大复兴的梦想。 为此,使命值得新时代有志者的责任和努力。 ■(本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用人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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