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货币体系下的社会负债与货币总量的增长越来越多

qer1232024-03-19 03:17:08145

一、货币的核心功能和信用货币的本质

货币是“商品”的“硬币”,“硬币”是价值标识符(价值单位或符号)。 因此,货币实际上是可交换的社会财富的价值标识(已从商品发展到劳务等)。 货币服务于社会财富交换,其核心功能是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

充分发挥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的核心功能,需要努力保持货币价值的基本稳定。

要保持币值的基本稳定,从理论上讲,需要努力使一国的货币总量与该国主权范围内、受法律保护的可交易的社会财富的价值规模相对应(简单地说欧易交易所,就是货币价值)。货币总量对应财富规模)。

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金银等原本充当货币的自然物必须退出货币舞台,回归社会财富的本源。 货币必须从社会财富的一部分中分离出来,转化为财富价值的纯粹指标; 货币供应量不再受原本作为货币的金银等原材料实际供应量的限制。 货币总量完全可以跟随社会潮流。 灵活调整财富价值规模的变化。

这推动了货币从传统的实物货币向纯粹的信用货币和价值符号转变,可以完全数字化、无形化。

基于货币总量与财富规模相对应的基本要求,信用货币实际上是由国家主权范围内、受法律保护的社会财富价值支撑的,是信用货币的合法凭证。社会财富的价值。 因此,信用货币的“信用”实际上是整个国家的信用,受到国家主权和法律的保护,因此也被称为“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 货币不再是货币发行机构(如央行)本身的信用,也不再是货币发行机构的负债。 说央行发行的货币(主要是现金)是央行的负债还是不真实的,因为央行发行的货币并不承诺货币持有者可以用该货币兑换黄金、外汇、等向央行。 同样,它也不是政府(金融)本身的信用或负债,货币也不是由政府税收来保证的。

正是因为信用货币与国家主权和法律紧密相连,当国家(主权独立)依然存在、世界还远未实现一体化治理时,金、银等超主权自然物就必须重新作为货币使用; 或者基于黄金和白银的原理创建纯内生的数字(加密)货币(例如比特币等)是不现实的; 或者设想创造新的超主权货币(如Libra等),在结构上与一篮子法定货币挂钩。 现有的法币体系很难颠覆或取代。

2、信用货币投放渠道及主体划分

信用货币取代实物货币后,货币交付主要有两种渠道和方式:

1.货币发行机构购买货币储备并发行基础货币

为了确定货币的价值,货币机构首先需要购买社会上最认可的财富,特别是传统上充当货币的黄金和白银,以及最重要的国际货币(国际硬通货)等,作为货币的价值。 基准(锚定)和储备。 这样投资的货币是最严格意义上的“基础货币”。

这个基础货币很重要,但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应该严格控制在必要的范围内。 否则,央行购买和冻结的社会财富越多,释放的货币总量就越偏离可交易的社会财富规模,难以维持币值的基本稳定,甚至导致货币体系崩溃。回归到实物货币体系。

2、货币发行机构通过增加债权来获取货币。

如何在控制央行基础货币投放的同时满足社会货币需求?

这需要通过社会融资来解决。 社会融资方式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大类。

直接融资是指货币拥有者按照约定条件将货币直接转移给货币需求者的融资方式。 这种融资方式是存量货币的转让,只转换货币所有者,而不增加货币总量。

间接融资是指:货币所有者将货币存入银行(存款机构),与银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在存款的基础上,银行再通过发放贷款或购买债券的方式将存款部分释放给银行。 金融家,从而增加金融家的货币。 这一过程的主体是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银行。 虽然它发行贷款和其他货币,需要在吸收的存款基础上保持充足的流动性,为储户对外支付做准备,但不会改变它与存款的关系。 银行与融资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减少储户的存款(货币),反而会在银行与融资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使融资方的货币(存款)相应增加。 综合来看,银行成为社会融资的中介机构,所以称为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会增加货币投资,是基础货币的衍生品,但已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货币注入渠道,银行也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货币注入主体。

通过增加社会负债注入货币的原理是,有货币需求的社会主体依靠其在约定期限内已经拥有或将拥有的可货币化财富,通过增加负债来获取货币,并保证其遵守协议。 及时偿还本息将引入社会主体共同评估可交易财富规模,据此进行货币投资,保持货币总量与可交易财富规模的对应关系。

这样一来,信贷货币的释放越来越依赖于社会债务的扩张。 如果社会债务不扩大,银行就很难释放资金。 同时,货币的质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负债的质量:如果社会负债中存在大量坏账损失,但又不及时处理,必然会导致社会负债的质量下降。导致货币的过度发行(没有真正的财富作为对应),货币必然会相应贬值。

为保障货币质量,需要加强不良债权的识别和坏账损失的处理。 必须加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财务约束。 资不抵债的公司必须破产或重组。 不能一味维稳、掩盖问题,对死企业进行过度保护。 和金融机构。

其中,为了强化对发钞机构的财务约束,需要将其分为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赋予不同的职责,实施不同的监管:

中央银行负责货币和现金的管理、货币价值的监测以及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因此,央行很难因资不抵债而破产,必须严格控制对企业和个人的直接存款、贷款或购买。 债券等融资业务不能直接向政府透支或直接购买政府债券。 原则上,央行只能面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收支和再贷款,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商业银行可以为企业、个人等社会主体办理存款、贷款、购买债券等业务,即发行衍生货币的职能主要留给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受到严格的金融监管,资不抵债的银行也会被重组或清算。

需要说明的是,商业银行通过贷款或购买债券投入的货币与央行购买准备金投入的基础货币都是同一性质的法定货币。 从货币角度看,不应该分为“央行货币”和“央行货币”。 “银行货币”(只是从负债的角度来看,存放在中央银行和存放在银行的存款有区别)。

这样,货币总量包括央行购买准备金而购买的基础货币和商业银行为扩大债权而发行的衍生货币; 货币总量主要包括社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存款机构之间的存款除外); 货币政策传导形成“央行—商业银行—社会主体”的“二元结构”。

三、信用货币的运行逻辑及隐藏风险

由于社会财富种类繁多、形态各异、分布极其广泛,且不少存在上下游关系,且经常变换形式和持有者,准确把握规模的实际变化非常困难。 所以,我们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部分与人一起生活。 以与生存密切相关的最终消费品为样本,形成社会消费价格指数(CPI)。 货币价值的变化大致通过CPI(通货膨胀率)的变化来反映,并相应调整货币注入量和货币权重。 这就形成了包括通胀目标确定和货币总量调整等具体实施的货币政策体系。

其中,根据弗里德曼的“货币数量论”,世界各国普遍认识到2%-5%的通胀率是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适度通胀率”,货币政策目标一般定为2%。 上面没有将其设置为零。

同时,CPI的变化及其货币价值的代表性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 除了货币总量的变化外,还包括CPI样本项目本身的代表性、CPI样本项目和非CPI样本项目的供需变化、货币总量中有多少被挪用和存入等。因此,说“通货膨胀只是一种货币现象”并不准确。 货币总量的增长速度并不一定等于社会价格的增长速度。

由于上述因素的存在,社会债务和货币总量的增长必然超过社会可交易财富的增长。 其中,越是主要依靠间接融资的国家,这种现象就越突出。

当社会处于供给超过需求的阶段,经济加速增长,货币需求旺盛时,通货膨胀就成为信贷货币的常态。 但当社会出现供给过剩、经济低迷、货币需求低迷时,可能会因货币总量溢出而出现通缩局面。 货币政策应对通胀相对积极有效,需要控制货币供应量; 但在应对通缩、需要扩大货币供应量时,则相对被动、效率低下,容易陷入“货币无需求陷阱”。

当社会主体主动收缩货币需求和债务规模,导致市场流动性枯竭、经济严重衰退,严重威胁金融市场和经济社会稳定(可能引发金融或经济危机)时,政府需要做出逆向调整并扩大债务和负债。 支出; 这就需要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调,打破规则,实行零利率甚至负利率,大规模量化宽松甚至财政赤字货币化。 通过货币政策,社会财富的分配将更加倾向于扩大负债,相应扩大投资和投资。 消费有利于能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的群体,无形中剥夺和转移了持有货币资产的群体的财富。 在很大程度上,它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发挥着更广泛、更深刻的作用。 。

如此一来,货币政策越来越难以保持完全中性或中性,货币价值也难以保持长期稳定。 相反,它更注重保持各个时期CPI或通货膨胀率的基本稳定,从而保持当前经济社会的基本基础。 稳定下来。

因此,货币政策实行零利率甚至负利率,实行量化宽松甚至财政赤字货币化,可能是现有信贷货币体系维持社会债务和货币总量增速超过国民经济增速的必然结果。社会财富长久以来。 于是,越来越多的高福利发达国家走上了这条道路。

但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积累更大的风险和危害,严重威胁货币体系的基础和信誉,最终可能导致难以控制的极端后果。 这需要高度警惕!

如果说货币从实物货币向信用货币转变最重要的突破口是解决货币供给不足的问题,那么现有信用货币体系最大的问题就是货币很容易持续超发、彻底出局。的控制。

如何科学合理地控制信用货币的投资和总量,仍然是货币理论和信用货币体系需要研究解决的根本性问题,迫切需要新的创新尽快解决。

其中,利用新技术推动新型数字货币体系的建设或许是一条重要出路。

4、以新型数字货币重塑货币运行机制

本着趋利避害、积极主动、审慎的原则,新型数字货币体系建设的可能选择是:

央行搭建了面向全社会开放(开源)的数字货币平台。 各社会主体直接在央行数字货币平台上开设唯一的“基本账户”。 这已经成为数字货币所有者最统一、最基础、最重要的记账账户。 每笔付款金额均一一记录,并及时维护账户余额。 但账户余额只是记录数据,不计利息。

同时,社会主体可以在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开立“业务(专用)账户”,专门记录户主因开办各类金融业务而引起的债权债务变动情况及其结果,并计算利息。按照协议。 每个社会实体的企业账户仍与其在中央银行的基本账户挂钩。

商业银行等从事贷款发行或债券投资等货币衍生品的机构,不仅会与借款人发生资金交易,还可能与央行发生资金交易。 他们在央行的数字货币账户相对复杂,需要在央行设立单独的数字货币账户。 币贷账户和存款账户(存款账户也可以与基本账户合并),按照协议分别计算利息,还需要开立数字货币投资参考账户。

社会主体在接收和支付数字货币时,其数字货币钱包运营商必须相互确认并生成业务联动代码。 付款人和收款双方必须同时将相关信息和联动码传输至央行及各自的企业开户行进行记账处理; 业务开户银行根据收到的信息进行记账处理,并在添加自身标识后将相关信息发送给央行,并相应调整其存放在央行的数字货币账户余额; 央行分别处理付款人和付款人通过业务发送的信息,匹配并验证一致后,调整付款人和付款人的账户余额并向其发送对账信息。 此外,通过业务联动码对收款人和收款人双方开户银行发送的信息进行匹配并验证一致后,两银行的账户余额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向其发送对账信息。 数字货币清算流程如下:

商业银行发放数字货币贷款时,除了调整“贷款”和“存款”记录外,还必须与借款人一起将数字货币贷款发行信息发送给央行,由央行对贷款银行进行登记以及借款人的数字货币参考账户。

这样,在央行就形成了面向全社会的“数字货币账本”,形成了央行“基本账户”和金融机构数字货币“业务账户”并存的格局。

央行可以实时控制所有数字货币的收付以及数字货币的具体分配情况,可以实现对数字货币的全方位、全流程监控。 但央行不为单位和个人办理具体业务,也不对经常性交易进行监控。 对金融体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单位和个人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仍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但金融机构只能了解与其办理业务相关的信息,无法了解业务对手方的具体信息。 从而实现在央行之外的有限匿名性,适度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这可能是央行数字货币所能实现的最重大突破。 将推动货币操作系统深刻变革,对提高央行货币政策有效性、防止货币持续严重超发、维护货币金融稳定发挥极其重要作用。

当然,这需要数字货币的载体设计和各业务信息的多重传输(包括支付方与支付方、其开户行、央行之间的信息传输)、央行数字货币的开发和维护。货币开源系统,以及记账对交易处理和数据验证、数据存储和安全管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可能一蹴而就。

现在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并积极探索。 其中,中国央行设计的数字货币DCEP现已进入测试阶段。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欧易交易所,DCEP主要替代M0,采用现有的“央行-商业银行-社会主体”的“两级操作系统”,但没有透露具体操作细节。 事实上,数字货币可能只是从取代M0开始,但绝不应该仅限于此。 相反,它应该尽可能地取代所有货币,实现货币操作系统的深刻变革。 如果仅限于替代M0,其市场竞争力或者实际投入产出效果可能会很成问题。

(作者王永利为海王星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原标题为《央行数字货币与运行机制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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