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央行发布公告称,金融机构尚未批准数字货币,民众使用此类货币需谨慎。
公告称,根据缅甸中央银行法第40(e)条和第62条,中央银行是唯一合法发行和管理本国货币的机构。目前欧易交易所,市场出于个人或服务目的通过个人账户和网站买卖和交换数字货币比特币(BTC)、莱特币(LTC)、以太坊(ETH)和 Money(Money PM)。
中央银行不承认数字货币(包括加密货币)为法定货币,同样,金融机构也不批准购买、出售或兑换此类货币。因此,对于未经央行认可的货币,请勿在网上或亲自买卖/兑换此类货币,否则可能会给您的自身财产造成损失。
数据显示,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可以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仅限于网络游戏。数字黄金货币是实物货币的一种形式欧意交易所,其中存款以黄金而非法定货币为单位计量。由于没有专门的金融法规来管理数字黄金货币提供商,因此它们以自我监管的方式运营。数字黄金货币提供商不是银行,因此不适用银行法规。 【缅甸金凤凰中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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