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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凯龙编译:
早在今年4月,就有海外专家撰文评论各国央行错失数字货币崛起机遇,并列举了10大原因。恰逢周末市场传言中国人民银行即将限期关闭所有国内数字货币交易所。尽管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尚未收到正式监管通知,但此传闻一出,立即在虚拟货币市场引发巨大反响。一时间,评论纷至沓来,褒贬不一。这个时候,我们不妨放眼世界,听听国外专家是如何评价全球央行在数字货币领域的表现的。
当然,原作者是在西方国家,针对的是西方国家的央行系统。因此,并非所有观点都适用于中国央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尤其是加密数字货币本质上是跨境的,其有效监管需要各国的协调。任何国家独立的监管政策都会导致数字货币的全球重新分配。例如,年初,日本和俄罗斯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支持吸引了大量交易。一旦央行周末关闭国内数字资产交易所的传闻得到证实,必将引发更大规模的数字货币跨境转移。事实上,不少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持有者周末就开始大规模资产转移,导致国内外比特币价差较大。
中国人民银行关闭虚拟货币交易所对虚拟货币来说是短期利空。从长远来看,这对中国区块链和数字加密货币的发展是福还是祸?我们拭目以待。
以下是整理的内容,有部分删节:
作者Eugéne于2013年至2017年担任南非中央银行技术专家,任职期间领导虚拟货币和分布式账本工作组。
他认为央行内部结构无法应对技术的快速变化,并列举了10个理由来证明央行无法适应数字货币创新。
通信领域出现互联网,能源领域出现太阳能,制造领域出现3D打印,金融领域出现数字加密货币。这是分权的普遍趋势,控制权逐渐从国家转移到个人。
世界各国央行都拥有发行货币和政府债券的权力,因此上述趋势将对各国央行产生巨大影响。显然,各国央行并不关心通信和制造领域的去中心化,但加密数字货币和代币发行才是世界各国央行关注的焦点。
在加密数字货币领域,央行没有货币发行权。相反,“矿工”和算法控制着虚拟货币的供应。此前,银行需要申请存储和支付官方货币的许可证。现在,电子钱包服务商和数字资产交易所也可以为数字货币提供同样的服务。
货币体系的变革已经到来。世界各国央行都在研究加密数字货币欧意交易所,其中一些央行相对更加宽容和开放。
新加坡央行正在研究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结算跨境实时交易,英国央行正在与(全球领先的区块链加密数字货币跨境服务商)进行实验性合作。各国央行甚至开始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Bank-(CBDC))。
尽管如此,各国央行仍无法跟上加密货币的变化。
大多数中央银行难以驾驭和控制加密货币有 10 个原因。当然,对于任何国家的央行来说,原因都可能是以下10个原因的任意组合。
过时的思维
央行需要吸引和留住新人才,以便应对开放和透明度的新需求,以及数字化转型和日益复杂的全球金融带来的挑战。
决策缓慢
央行的决策就像糖浆一样缓慢——由于需要多层批准,决策往往需要数月时间。央行基层工作人员需要整理大量详细的文件和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央行部门领导或副行长最终签署。
科技人员和创新者太少
央行拥有众多专家、学者、经济学家等大牌。专家学者善于思考概念问题,经济学家注重从数据中解释现象,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注重考虑制定法律的因果关系。然而,在涉及加密货币的政策和经济决策时,技术专家通常不参与咨询讨论。
害怕尝试新事物
尽管一些央行正在进行创新尝试,但人们普遍担心从概念验证到试点阶段会出现错误。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央行出现失误,可能会影响央行的声誉,造成严重后果。信誉是央行的生命。基于此,有人担心,在加密货币及相关技术尚未完全成熟时对其进行监管,会让公众误认为这些货币或技术的使用已经合法化,从而贸然采用。
把大地画成监狱和以邻为壑的思维
中央银行类似于大型企业集团,由许多不同的部门组成,每个部门各司其职。不同部门和人才的差异,导致央行整体上很难深入了解加密数字货币等金融领域的一项新技术和独特创新。因为加密数字货币不符合传统工业时代的部门职能类别。
购买与建造
大多数中央银行没有足够的软件开发能力。因此,任何新项目都必须购买相应的技术。由于缺乏内部开发人员,央行很少有人能够解释或使用 Mekle Trees 的数据结构(编者注:树是区块链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数据结构)。
安于现状
央行员工很大一部分是国家公务员或职业银行家,他们没有动力寻求变革。变革通常被视为对现有体系的威胁,而这些威胁因对现状的自满而被抑制。
既得利益关系
央行向银行发放牌照,允许它们吸收公众存款并对外放贷以获得利差。央行要求银行保护储户的血汗钱,并为尽可能多的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央行要求银行最大限度地实现金融普惠欧易交易所,即普惠金融。对于银行来说,主要任务是按照央行的要求为人民服务。因此,央行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密切,银行牌照非常昂贵。 “新玩家”很难融入这样的旧体系。
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
央行内部的部门机构往往是相互独立的,而在政府部门层面,各个政府部门对于货币问题的看法也完全不同。比如央行、财政部、金融统计信息部门、金融服务行为管理部门、税务局等特勤单位,这些单位甚至对加密数字货币和ICO的法律法规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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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协调
跨国合作一般以G20、G7等国际组织为指导。国际金融合作主要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和国际刑警组织等机构进行。国际协调往往需要长期的外交努力才能达成一致的行动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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